星期二, 十月 09, 2007

赴台人员审批表

(一)本表应由赴台人员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二)填表时,必须认真负责,如实反映情况,逐项填写清楚。“政治表现”栏内应填写“文化大革命”中的表现和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方面的表现和一九八九年春夏之交政治风波中的表现。

(三)凡本表中未包括的项目,又需要加以说明的,可填写在备注栏内。

(四)本表应按期归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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